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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市买房记(18)“要”还是“给”

July 24th, 2011

尊敬的读者: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要”,一种人“给”。设想一下,把人赤条条地脱光,没有名牌裹身,没有名义的房产,一字排开拿到拍卖行里去拍卖,什么样的人是喊得出价钱的,什么样的人是白送都没人要的?

一只coach包包两三百美元,一条狗两三百美元,宠物店里仓鼠也能卖15块钱,活活的人,却是一群又一群的白送都没人要。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啊?

为什么人不如包包,人不如狗,人不如鼠?因为啊,人有脑袋。而人的脑袋一旦不灵光,往错的路上想去结果就是不如包包不过狗不如鼠。想法有两种,一种“要”,一种“给”。谁愿意从拍卖行里找个一心想“要”人回家啊?而人一旦往“要”的路上去了,比狗比鼠要凶狠。狗和鼠不过要生存,人却是恶狠狠地一处房子不够想要一条街,一个女人不够想要一群。这个世界上确实该有个拍卖行,把人赤条条地都拿去估个价钱,这样人才猛然领悟要心怀正念学会去“给”。

这个世上的所有人的脑袋都是学校制造的(made in school)。学校教了人什么好东西了,学校教了人正路还是邪路?学校首先从理念上就没有教对人,古今中外,所有的学校都在教人“要”。于是学生一毕业张嘴会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工作。“要”工作的潜台词就是“要”钱。而“要”钱最终就是为了“要”房子“要”女人。

不仅学校在教人“要”。父母一开始就在教孩子“要”。“要”好好读书,“要”进好学校,这是父母的教导,而进了好学校的“要”的序曲就是“要”工作,“要”钱,“要”房子,“要”女人。结果,从父母到学校的一连贯教育培养出一群又一群的不如狗不如鼠的穷凶恶极的废物。

为什么人不愿意住在合肥的房子里,不愿意过俭约的普通百姓的生活?因为他在往“要”的路上想去,“要”钱,“要”房子,“要”女人,声色糜烂地跟一群只知道去“要”的穷凶恶极的废物为伍,他压根就“给”不出,他体会不到“给”的乐趣。

什么样的人是能“给”的?曹雪芹给了《红楼梦》,罗贯中给了《三国演义》,伽利略给了地球围着太阳转的真理,爱迪生给了一千个发明,达芬奇给了《蒙娜丽莎》给了《最后的晚餐》给了科学手记,李白给了诗,李清照给了词,林肯给了美国统一,马丁路德金给了追求平等的力量,何妙行给了她的所学所感。

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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